图书馆关于阅读灯借用的通知
各位读者:
为了方便广大读者朋友们到图书馆阅读、学习,图书馆新购置了100盏阅读灯。从2024年3月29日起,有需要的读者可到图书馆二楼服务总台自助登记借用。
阅读灯借用管理规定:
1.读者可到二楼服务总台自助登记借用。
2.借用及归还时间:周一至周日 8:30—21:00。
3.每位读者每次限借1台,离馆即归还,借用和归还时需按要求填写《图书馆阅读灯借用登记表》。
4.阅读灯仅限于图书馆内自习室、阅读区使用,禁止将阅读灯带出图书馆。
5.禁止擅自涂改阅读灯编号。
6.自觉爱护阅读灯,如有人为损坏,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图书馆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