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大学图书馆占座管理规定

来源: 编辑: 蓝水萍 卢山 作者: 熊喜燕 发布时间:2025-12-23 浏览量:

图书馆公共阅览区是读者阅览图书、学习的公共场所,为充分利用图书馆公共资源,营造有序舒适的阅读环境,特制定北部湾大学占座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倡导读者文明利用座位资源,保障读者的公平权益,严禁读者利用个人物品占座。

二、读者离开座位不超过45分钟,请留言说明;读者离开座位超过45分钟,请带走个人物品并另寻座位阅览、学习,遗留物品将作为占座物品处理。

三、图书馆不定时对占座物品予以清理并集中存放,图书馆有权处理所有的占座物品,对遗留物品的损坏、丢失不负责任。

四、违规占座物品的处理方法

(一)违规占座物品的领回方法

第一种方法:撰写检讨书。读者撰写一份检讨书(300字以上,含学院、班级、学号),经辅导员签字并盖学院章后,凭学生证到211领回个人物品;

第二种方法:自愿服务2小时。读者自愿在图书馆任何一个书库里服务2小时,完成任务后领取放行条,凭放行条和学生证领回个人物品。

(二)领回违规占座物品的时间和地点

领回占座物品时间:8:00-11:30;14:30—17:00领回占座物品地点:211 。  

(三)违规占座物品的保管时间

读者十五天内不领回违规占座物品,图书馆有权当作无主物品处理。


北部湾大学图书馆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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