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借阅证管理办法

来源: 编辑: tsg 作者: 零芷婕 发布时间:2019-09-05 浏览量:

 

一、办证对象及程序

1.校外读者均可申请办理借阅证。

2.必须由本校有正式编制并持有我馆有效借阅证的教职工提供担保;或由所在企事业单位出具担保证明;或缴纳押金200元/证。

3.每位教职工可担保办证的人数限定为5人以内(含5人)。

4.办证程序:申办人下载并填写《校外办证申请表》,由所服务单位确认并盖章,担保人签字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请担保教职工携本人校园卡,一起到图书馆借还服务处申请办理。

5.收费标准:办证工本费10.00元/证。

6.有效期限: 1年。借阅证有效期满须重新申请方能继续使用。

二、借阅权限

1.凭本人借书证可外借图书5册,借期31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31天。

2.可进馆查阅各类馆藏报纸、期刊和网上电子资源。

三、读者义务

1.持证读者必须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2.爱护书刊,不污损、撕割、丢失、偷窃书刊。

3.应按规定时限归还图书。读者所借图书,如因教学科研需要,图书馆有权催还,读者收到通知后5天内应及时归还,否则按逾期处理。

4.如有恶意不归还图书者,将暂停其借阅权限,并不再享有续办借阅证的资格。

四、特别说明

1.所在单位经确认盖章后,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申办人如未能清还图书,所在单位须协助追回。否则,将取消其员工办理我馆借阅证资格。

2.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能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按期归还图书。如被担保人未能清还图 书,担保人须承担为被担保人赔偿图书的责任。

3.如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离职,应提前通知被担保人,在本人办理离校手续前一起到图书馆办理解除担保手续。我馆亦将同时停止被担保人的借阅权限。

五、本规定由图书馆解释。

北部湾大学图书馆校外人员办理借阅证申请表

No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类别

□公务员 □专业技术人员  □其他________

单位

联系电话

Email

担保方式

□单位担保 □校内职工担保  □押金

所在单位意见

申请人个人信息准确,我单位同意申请人申办北部湾大学图书馆借阅证,并承担《北部湾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借阅证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所在单位(盖章)

  单位电话:

   

担保人意见

(本校教职工)

本人愿意为申请人申办北部湾大学图书馆借阅证提供担保,并承担《北部湾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借阅证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担保人(签名): 担保人职工号:

话:

 

图书馆意见

 

 

    负责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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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阅权限:

  1. 可外借图书5册,借期31天;可续1次31天

  2. 可进馆查阅馆藏报纸、期刊和访问网上电子资源。

    二、特别说明:

  3. 必须由本校有正式编制并持有我馆有效借阅证的教职工提供担保;或由所在企事业单位出具担保证明;或缴纳押金200元/证。

  4. 借阅证到期后,申请人如未能清还所借图书,由担保人负责追回;无法追回的,由担保人负责赔偿。

  5. 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离职,应提前通知申请人,在本人办理离校手续前一起到图书馆办理解除担保手续。我馆亦将同时停止申请人的借阅权限。

  6. 其他规则参见北部湾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借阅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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