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图书馆受赠物品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入藏标准与接收范围
图书馆长期接受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团体以及各界人士捐赠图书、手稿等各类型文献资料及其它类型藏品。
(一)图书
1.为国家正式出版物。
2.意识形态端正、内容健康。
3.适合本校教学和科研发展需要。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文献。
5.品相完好。
(二)非图书类实物
1.入藏品为原件。
2.入藏品外观基本完好,无严重破损和污染。
3.入藏品适合永久保存。
4.特殊入藏品需附加说明。
二、不予入藏的物品及其处理办法
所捐赠的物品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物品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图书馆有权对不予入藏的物品进行转赠或其他处理。
三、捐赠物品处理办法
1.凡捐赠的文献资料,作者可在书名页上标记捐赠者姓名,图书馆加盖“赠书”印章。
2.图书馆向捐赠者出具收藏证书以示鼓励和感谢。
四、受赠方式
捐赠者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捐赠:
1.到馆捐赠。捐赠者直接将物品送到图书馆。
2.邮寄捐赠。捐赠者将物品通过邮寄方式(邮费由捐赠者自理)寄送到图书馆,并在邮件中注明“赠书”以及捐赠者姓名、回邮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北部湾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