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部湾大学图书馆研究机构党支部 北部湾大学图书馆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来源: 编辑: 零芷婕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22 浏览量: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图书馆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支部对全馆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馆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副馆长)是直接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馆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负具体责任。

第三条 成立以书记(馆长)为组长,副书记(副馆长)为副组长,各部主任为成员的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图书馆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馆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和抓好落实,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认真排查,做好防范和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强化重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第四条 党员、干部职工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图书馆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

(二)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严格对待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切实做好图书馆的新闻宣传工作,任何信息的发布必须经过馆领导审核后,交由馆办公室统一发布。坚持党管媒体原则,认真做好图书馆网站、电子显示屏、检索机、馆内张贴板、展板、海报等的建设和管理,利用这些阵地扩大图书馆服务师生信息资源需求的同时开展意识形态正面思想育。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图书馆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与读者网上互动沟通的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图书馆主页、微信公众号、QQ群等网络媒体和网络空间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网络安全管理、舆情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舆情事件,做好舆论引导,把握好时效性。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

(四)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在图书馆区域内发生的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职工,报请上级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深化职工理论学习与教育培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职工聘用、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工作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

(六)加强资源服务的防范责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不提供非法资源和服务,特别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和谐稳定方面的资源和服务;加强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的审核和管理,不采购非法纸质图书和电子资源;不接受非法图书捐赠。

(七)加强立德树人和校园文化建设责任。做好信息资源服务,提高师生信息素养和鉴别信息真伪能力;持续组织好阅读推广系列活动和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好读书、读好书,传播正能量。认真开展读书分享活动,构建书香校园,发挥图书馆“第二课堂”作用;加强信息检索课教学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有关要求,坚守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五条 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与服务工作,引导督促他们为图书馆积极主动发挥作用,为图书馆事业做更大的贡献;做好馆内的党外知识分子思想状况调研工作,吸收党外教职工参加党课学习,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第六条 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严禁在图书馆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图书馆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若发现学生在图书馆内进行的宗教礼拜行为,应及时制止和劝离。

第七条 图书馆若出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第一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及时向校党委宣传部汇报请示,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靠前正确指挥,现场处置。

第八条 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和提高与现代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有新闻记者约访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党委宣传部,经党委宣传部准许并统一口径后方可接受采访。

第九条 党支部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到有预案、有部署。

第十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研究机构党支部解释。

 

 

中共北部湾大学图书馆研究机构党支部

北部湾大学图书馆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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